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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联盟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来源:网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鹏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议案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凤凰联盟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图1)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的2024年国资监管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经营水平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以及《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4〕20 号)等规定和要求,为推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目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议案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凤凰联盟平台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地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122500)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和202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临2022-060)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临2022-062)。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简称“保国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公高抵字第ZH22D0000134432号),以其所持有的3宗采矿权为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在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发生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ZH32号)项下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公高质字第ZH22Z0000134432-1号),以所持有的保国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上述1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临2022-064)。

  近日,凤凰联盟平台经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协商,提前解除了上述19亿元《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各项担保。经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申请,保国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三宗采矿权解除抵押备案手续。同时,公司完成了保国公司100%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7名。

  签字项目合伙人:郭顺玺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万斌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勤勉尽责,能够按照审计工作计划认线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助力公司更好地识别风险,完善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展现的专业能力、优质服务及合理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采购费用不高于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收费113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1万元。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采购费用不高于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收费113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1万元。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